院属各部门、各院(部):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苏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4〕10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24年苏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我院可推荐1项。
二、推荐程序
1.提出申请。申报参加评选的教学成果由第一主要完成人提出申请,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
2.单位初审。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参评的教学成果情况进行初审,择优推荐。
3.专家评审。学院组织专家组根据苏州市教育局文件要求评审,确定推荐项目。
4.推荐公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5日无异议后,报苏州市教育局参加评选。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苏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24年7月5日前完成申报推荐工作,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2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1)《2024年苏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1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2)《2024年苏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及所申报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3000字)(纸质材料一式5份,WORD格式电子文档1份)。
(3)具体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1套,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其中,专著类提供原件;论文、证书等只需要提供复印件,论文包括封面、封底、正文、目录、版权页要齐全)。
2.经学校评审同意推荐的成果按《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苏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于7月15日前将正式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务处。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柳军,电话:68095465。
附件: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苏州市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4〕10号).docx
教务处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