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寒假、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1年12月27日 16:22  访问量: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工委:

2022年元旦、寒假、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精神,持续推进正风肃纪,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责任

各二级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主体责任,把节点变成作风建设的“加油站”,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政治责任,聚焦“关键少数”,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践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节前公开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及分管领域的监督检查。

二、严明纪律规矩

学校全体党员、干部及广大教职工要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紧盯《通知》所列的“四风”问题,以案为鉴,严明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烟酒等节礼;严禁通过物流快递违规收送礼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礼金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行为;严禁酒驾、醉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反对浪费、铺张奢侈,传承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三、严格监督检查

各二级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强调各项纪律规定,打好“预防针”,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以修身、防微杜渐,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作风“防火墙”,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态势;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履行监督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将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紧盯节日期间“四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铁的纪律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

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第二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校内推荐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院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测评会的通知